明正典刑的成语故事


明正典刑

拼音míng zhèng diǎn xíng

基本解释明:表明;正:治罪;典刑:法律。依照法律处以极刑。旧时多用于处决犯人的公文或布告中。

出处宋 吕颐浩《辞免赴召乞纳节致仕札子》:“如是托疾,自当明正典刑;如委实抱病,伏望天慈,放臣闲退。”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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※ 与(明正典刑)相关的成语及历史出处:

成语 历史出处
博学多闻 《文子 精诚》:“虽博学多闻,不免于乱。”
好说歹说 清 李宝嘉《文明小史》第三回:“掌柜的便同他们好说歹说,说我们都是乡邻,你们也犯不着来害我。”
掉舌鼓唇 清·李绿园《歧路灯》第79回:“妆女的呈娇献媚,令人消魂;耍丑的掉舌鼓唇,令人捧腹。”
着手回春 姚雪垠《李自成》第一卷第13章:“他想起来高一功的情况不妙,尚炯回来也许会着手回春。”
纵横开合 柯灵《向拓荒者致敬》:“这些文学的核心是迫切的现实感,而笔锋所至,纵横开合,娓娓而谈,从历史掌故……直至民间说唱与绘画。”
丑声远播 《宋书·卢陵孝献王义真传》:“咸阳之酷,丑声远播。”
难以置信 马克·吐温《竞选州长》:“当真把我的名字牵连到这个不名誉的嫌疑上面,一时实在令人难以置信。”
年少无知 明·程登吉《幼学琼林》第二卷:“口尚乳臭,谓世人年少无知;三折其肱,谓医士老成谙练。”
今来古往 唐·崔珏《道林寺》诗:“今来古往人满地,劳生未了归丘墟。”
归十归一 白诚仁、何纪光《小红军》:“你看他,又背红缨枪又拿手榴弹,收拾得归十归一,真像个久经锻炼的红军战士了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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