明火执仗的成语故事


明火执仗

拼音míng huǒ zhí zhàng

基本解释明:用为动词;点明;执:拿着;仗:兵器。点着火把;拿着兵器。形容公开劫掠;也指毫无隐蔽地干坏事。

出处元 无名氏《盆儿鬼》第二折:“我在这瓦窑居住,做些本份生涯,何曾明火执仗 ,无非赤手求财。”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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成语 历史出处
以文乱法 《韩非子·五蠹》:“儒以文乱法,侠以武犯禁。”
残花败柳 元 白朴《墙头马上》第三折:“休把似残花败柳冤仇结,我与你生男长女填还彻,指望生则同衾,死则共穴。”
蠢蠢欲动 南朝 宋 刘敬叔《异苑 句容水脉》:“掘得一黑物,无有首尾,形如数百斛舡,长数十丈,蠢蠢而动。”
损人不利己 鲁迅《书信 致曹聚仁》:“只有损人而不利己的事,我是反对的。”
拂袖而去 宋 释道原《景德传灯录》第12卷:“师云:‘侍者收取。’明拂袖而去。”
仇人相见,分外眼红 谢扶民《壮族人民优秀的儿子韦拔群》:“仇人相见,分外眼红,于是双方的随员就对打起来了。”
土木形骸 《晋书 嵇康传》:“身长七尺八寸,美词气,有风仪,而土木形骸,不自藻饰。”
一寸光阴一寸金 唐 王贞白《白鹿洞》:“读书不觉已春深,一寸光阴一寸金。”
正人君子 《新唐书 张宿传》:“宿怨执政不与已,乃日肆谗甚,与皇甫镈相附离,多中伤正人君子。”
以毒攻毒 宋 罗泌《路史 有巢氏》:“而劫痼改积,巴菽殂葛犹不得而后之以毒攻毒,有至仁焉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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